旗號之使用

旗號主要是為了船舶航行安全所編定,為避免語言發生隔閡,所編定可簡捷明瞭之通訊方法。而旗號除了其字母可表明本船意圖以外,另可用於船舶間之通訊,故每條船上均備有兩套旗號 以便使用。一般而言,懸掛其告用於船舶通訊可分為下述幾種:
(一) 單字母信號:多用於緊急、重要及常用信號。如前個頁面之英文字母所示。
(二) 雙字母信號:多用於遇難求救、船舶運轉及一般信號。如"N+C"代表遇難求救(Help and Emergency; SOS)、"S+M"表示本船試航中(Test Trip)等,如圖一所示。
(三) 三字母信號:通常以M字母為首,多用於醫療方面之信號。
(四) 四字母信號:以A字母為首,用以表示地理名詞,其餘則表示船舶及信號台之代號。
(五) 代用旗用法:「代一旗」用在重複而代替上面同類旗幟中之第一面信號旗;「代二旗」則是第二面信號旗、「代三旗」則依此類推。範例如圖二所示。
(六) 回答旗用法:當發信台(船)掛起信號旗時,收信船(台)看到之後,應立即將回答旗升至半旗,表示已看到。當明白其信號的意思後,由半旗升至滿旗。待發信台(船)將該懸掛之信號旗落下後,收信台(船)再將回答旗落下至半旗。依此類推,反覆來進行對話;但若無法明白其意義時,應將回答旗停留於半旗之位置。當發信台(船)於最後一次發信之後,立即單獨將回答旗升滿旗,表示通信結束,收信台(船)亦應隨之做動。此外,回答旗可用於旗號通訊之數字信號旗發送,其所代表之涵義為小數點,如圖二所示。 另外,於進出港、靠泊船席時亦可懸掛旗號表明本船之意圖:
(一)進港時:懸掛"G"旗表示申請領港上船,以及懸掛"Q"旗申請檢疫。當領港上船後"G"旗改懸掛"H"旗;檢疫完畢後,"Q"旗可降下。
(二)停泊港口時:通常懸掛公司旗、船籍國旗及該停泊港口國國旗(稱之禮貌旗)。
(三)出港時:開船時加掛船名旗並加掛"P"旗,若引水人在船則懸掛"H"旗,等到駛入公海之後,再將所有的旗幟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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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
蔡坤澄(2003),船舶通訊,幼獅文化。 -
著作者:
商船系統工程研究室。 -
權限:
海洋數位典藏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