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口國管制課程(大副)
為了維護海上人命和財產的安全及保護海洋環境,船舶的設備和裝置,如:救生設備、消防設備、警報系統、無線電設備、防污染設備等都必須符合國際公約規定,然而,並不是所有船舶都合乎要求,因此,各國均建立了港口國管制的機構和體係,針對每艘靠港船舶做例行的檢查,希望能減少不滿足國際公約要求的船舶,以確保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事件發生。
由於船舶安全檢查項目繁多,舉凡船舶證書及有關文件、船員證書、救生及消防設備、警報信號系統、航行設施裝置、無線電助航設備、防污染設備等都是港口國管制官員的檢查內容,只要有不合乎國際公約標準的地方,將會導致船舶遭到扣留,進而影響船期,所以在晉升成為一等大副之前,必須接受一等大副岸上晉升訓練裡的港口國管制課程,以了解港口國管制的檢查內容及程序,避免有不合格之處。
-
來源:
胡家聲,甲級船員案上晉升訓練教材- 一、二等大副,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船員訓練中心。 -
著作者:
商船系統工程研究室。 -
權限:
海洋數位典藏計畫